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警首破獲 偽造「牛肉乾」action video

【本報訊】警方偵破首宗偽造「牛肉乾」案件,37歲P牌男子早前向舅仔借車代步上班,因在大埔公司附近違例泊車多次被抄牌,有人不堪「進貢」庫房,竟想出複製告票呃人代交罰款。他在街上找到違例泊車的代罪羔羊後,在複製的空白告票上填上目標車輛的相關資料,插贓嫁禍。至少五名司機收到告票後不虞有詐,白白替人繳交罰款不自知,直至上月警方接到投訴才揭發此奇案,昨日終拘捕兩名涉案男子。
記者:翁鈺輝 司徒韋桐
被捕兩男分別姓陳(37歲)及姓余(35歲),陳在大埔汀麗路一間印刷公司任職推銷員,考獲車牌不足一年,現仍是P牌仔,為方便上班,他向姓余舅仔借來私家車代步,平日違例在公司附近停泊,今年1月起先後收到多張俗稱「牛肉乾」的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通知書,每張罰款320元。
據悉,有人不想繳交罰款遂想出妙計,先將「牛肉乾」帶回公司,用掃描器將告票輸入電腦內,再利用修圖軟件Photoshop抹掉告票上的手寫資料,包括車牌、車輛類型、檔號、路名、日期、時間及抄牌警員的編號等,然後重新打印出空白的「牛肉乾」。
陳之後拿着假牛肉乾在街上找尋代罪羔羊,他首先記下巡警編號,接着在街上尋找違泊車輛,將相關資料填寫在空白告票上,再放在目標車輛的車頭擋風玻璃上。

日期不同揭發

受害司機返回見狀都以為自己中招,由於假牛肉乾上的條碼及電子繳款號碼不變,受害人便這樣白白代他人繳付罰款而不知。
直至3月,一名醒目司機發現自己車輛「被抄牌」,但見告票紙質粗糙,最離奇的是告票右邊電子繳款號碼中的發出日期與左邊手寫的日期有出入,起疑下去上水警署查詢。當值警員輸入其告票上的電子繳款號碼查看電腦紀錄後,發現紀錄上的被抄牌車輛另有其人,懷疑告票被人做了手腳。

作案至少五次

警方根據告票上的電子繳款號碼鎖定登記車主為姓余男子,昨晨首先在西貢將余拘捕,並得悉司機為其姐夫,於是到陳位於大埔的工作地點將陳拘捕。余報稱該車是他借給陳使用。警方調查相信,有人被抄牌後為慳罰款而偽造「牛肉乾」,並在陳公司寫字枱內起出五張真「牛肉乾」及一張抹去資料的空白「牛肉乾」,警方相信他作案至少五次,事後撿走打印機進一步調查。
大埔警區刑事總督察簡志韶表示,今次是首宗發現有人偽造「牛肉乾」案件,由於條碼及電子繳款號碼無改動,市民拿該告票繳費同樣可以通過掃描,但只要細心查看,假牛肉乾製造粗糙,普通A4紙打印而成,較厚和手感較差,不及真的紙質柔滑。假的印刷字體模糊,真的較清晰;而且假的切割不工整。
簡志韶重申偽造文書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發言人亦表示,被抄牌車主倘有任何疑問,可致電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電話28666552,並可即時向就近警署或警務人員尋求協助。